一是農業環保和農村能源工作體系建設進入新階段。已建成由2個國家站、33個省級站、300多個地級站和1700多個縣級站組成的農業環境保護工作體系;建成由1個國家級、41個省級、343個地市級、2675個縣級和9976個鄉級機構組成的全國農村能源管理推廣體系,成為農業環境監測與管理、污染防治和農村能源生態建設的堅實力量。
二是耕地重金屬污染防治取得新突破。啟動全國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普查,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建設重金屬污染治理修復示范區和開展禁止生產區劃分試點工作。
三是農業面源污染防控再上新臺階。在全國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網絡,及時掌握農業面源污染動態變化;在太湖、巢湖、洱海和三峽庫區等重點流域,建設了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