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流域跨界水污染這一環境公共事務治理,運用法律、行政、市場等各種合理措施辦法,使流域內跨界各種矛盾沖突得到調和,以實現流域集體理性的同時滿足流域各級政府和社會個體理性為制度安排目標,逐步增進協同治理的共容利益,進而產生協同增效,更為有效地達到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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