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MC)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樣一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
蹣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終于迎來了行業春天。繼4月初國務院轉發《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見》后,近日中央財政又下撥20億補貼該領域發展,另外,與《意見》配套的細化政策及一些長效刺激機制也將陸續出臺。EMC未來市場規模上千億毫無懸念,樂觀者甚至看到上萬億。分析認為,節能服務企業和節能設備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
合同能源管理(EMC)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新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 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資料來源】:中國自動化網CA800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獲客的方式如下:
向客戶提供能效診斷、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人員培訓、節能量監測、改造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或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并獲得利潤,滾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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